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提升标准制修订相关方参与力度,提高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和水平,本着公开、透明原则,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10)现公开征集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《脑机接口医疗器械 分类》参与单位,具体事项及相关要求如下。
一、计划项目介绍
(一)标准计划名称:《脑机接口医疗器械 分类》(计划号:20264367-T-464)。
(二)标准计划下达公文:国标委发〔2026〕50号。
(三)标准第一起草单位:中国药品检定研究院。
二、申报单位和申请人要求
(一)具有与标准项目相关的科研和技术能力,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。
(二)业务范围与标准涉及的技术内容相适应。
(三)如企业申请,应具有与标准涉及的内容相适应的产品,并具备相应的研发/开发能力和质控体系,以保证标准相关技术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(四)参与人员应熟悉医疗器械有关政策、法律法规和医疗器械标准体系。
(五)参与人员应熟悉标准中涉及的技术发展趋势、国内外的生产水平和使用要求,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都较为了解。
(六)参与人员应熟悉标准编写规则及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,熟练运用标准编辑工具。
(七)每个申请单位推荐的起草人原则上不超过两名。
(八)标准起草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对应的职务。
三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请填写《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单位登记表》《医疗器械标准起草人登记表》(附件1和附件2),于2026年9月30日前报送至秘书处。附件1及附件2均需加盖单位公章,提交时需将Word版文件发送至秘书处邮箱sactc10@126.com。
四、其他说明
(一)本次征集工作不与标准起草单位、起草人署名挂钩。
(二)标准编制阶段的相关费用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。
(三)参与单位参与本项目,不需要向秘书处单位缴纳费用。
五、秘书处联系方式
联系人:叶莎莎,021-38019900-122805。
秘书处邮箱:sactc10@126.com
秘书处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凌霄花路300号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医疗器械标准起草单位登记表
2.医疗器械标准起草人登记表
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2026年9月22日

